2008-04-29 15:51:27更新
来源:申银万国
作者:安昀 朱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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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所有限售股进行了四个层次的分类。第一层,按照限售股的成因和来源,分为三类:股改限售股、再融资相关(包括增发机构配售股、增发一般配售股和配股相关)和IPO相关(包括IPO 原股东配售股、战略配售股、机构配售股和一般配售股);第二层,在股改限售股中,再根据非流通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占比是否超过5%,分为“大非”和“小非”;第三层,在“大非流通股东”中,按照产权性质,分为国有非流通股东和非国有流通股东;第四层,在“国有非流通股东”中,按照产权归属,分为央企非流通股东和地方国企非流通股东。不同的类别对应不同的减持特征。按照相关法规,IPO 原股东配售股、IPO战略配售股、大非、国有大非、央企大非的减持意愿和速度要慢于同层次的其他非流通股东,交易成本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