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股份:定向增发到期 改公开增发 维持买入
定向增发到期,改公开增发。2008 年4 月22 日,广汇股份公告,董事会形成决议: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 股条件的议案》,即公开增发A 股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25 亿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5 亿股,拟用于以下二个项目:(1)建设年产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煤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0 亿元;(2)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不超过5 亿元。此次公开增发是去年定向增发方案到期未实施的延续。2007 年4 月25 日,经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 亿股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煤化工新能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审议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的股东大会有效期即将于2008 年4 月25 日失效,而公司尚未成功融资,因此,广汇近日召开董事会决定继续融资投向煤化工项目。相比上次的融资方案,变化之处主要有两点:第一,定向增发改公开增发;第二,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 亿股降低为不超过2.5 亿股。公司前次定向增发一直未能实施,主要在于淖毛湖煤化工项目的环评证书没有顺利取得。我们了解到,2007 年11 月12 日,公司取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二甲醚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2724 号)。2007 年11 月15 日,公司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上报至国家环保部。考虑到今年取得环评证书后尽快融资,公司此次选择了公开增发的方式。另外,尽管经过近期市场的暴跌,由于公司有业绩支撑和市场对广汇转型新能源的预期,公司股价一直在10 元以上运行;而上次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底价也定在8.84 元,综合考虑,公司将发行数量变更为不超过2.5 亿股。

转型新能源的方向更加坚决。4 月22 日广汇还公告,在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利用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20 亿元,以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投资建设年产120 万吨甲醇/80 万吨二甲醚项目。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前,先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 亿元人民币对新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并分期办理增资的变更登记。这表明,广汇集团非常支持广汇股份向新能源方向转移,在增发未完成的情况下,先行锁定广汇股份在煤化工新能源公司中的权益。

维持“买入”的投资评级。目前,公司各项主营业务进展顺利,房地产业务、LNG业务和即将注入股份公司的煤化工业务以及远期将注入股份公司的库车烯烃业务都按期进展,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12 元,同比增加100%以上。出于谨慎考虑,我们暂不调增公司2009 的盈利预测。假定以10 元发行,增发25000 万股,2008-2009 年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0.51 元和0.93 元。综合考虑,我们维持对广汇股份的买入评级。

风险揭示。环评获批时间、公开增发进展、相关产品价格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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