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 月份以后迎来解冻高峰
截至目前沪深A股上市公司中,仅剩下78家尚未完成股改。随着上市公司股改工作基本完成,限售股的解冻高峰也在临近。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自2005年起,上市公司开始陆续进入股改程序,其中大部分实施股改的时间是2006年,而进入2008年,承诺限售期为24个月的股东所持限售股将开始解冻,同时承诺限售期为12个月的股东又将有占总股本百分之五的股份解冻。另外,2006年、2007年实施首发的战略配售部分和定向增发部分的限售股也将在2008年进入解冻期。那么,2007年限售股解冻和套现的情况如何?2008年又会形成怎样的套现压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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