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出口退税下调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公司公告日前接到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长贸易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通知”,2007年7月1日之前签订的汽车玻璃出口长期合同执行13%的退税率。合同金额总计72亿元人民币,主要为OEM出口订单,合同期限最长延续到2015年。粗略估计该政策对公司盈利影响金额约为3.75亿元(相对于之前下调为5%的出口退税率),根据目前订单的执行期限分布,对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
  
公司将持续面临人民币升值和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压力。过去一年人民币升值对公司出口业务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元结算合同部分,我们估计约占公司出口合同总金额的比重在30%~40%左右。从汽车玻璃角度核算的燃油(燃气)和纯碱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约为24%,能源和纯碱价格上涨形成成本压力。但我们认为在未来2年内,上下游一体化和产业布局的合理化带来的成本下降完全能够消化上述因素导致的生产和出口成本上涨。
  
2008年人民币可能进入对国际主要货币全面升值阶段,出口成本压力较2007年进一步增大,而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也存在估计不足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因素,我们维持对公司原有利润率水平和业绩预测。维持“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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