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点评
“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点评..国务院3号文的主旨在于: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房地产没有新的政策。
  
强调闲置土地处置问题:
  
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金融机构对逾期开工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此,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企业压力在不断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较难完全按政策执行,但近年处置的决心和力度都在不断加强,开发企业面临的压力也不断加大。
  
来自于融资的压力,也促使企业自身拥有较大的开发回收资金的动力,加快开发不仅是政府的要求,也正成为企业的需要。
  
政策面偏紧仍是主基调。2008年地产板块能否具有较好的投资投会,取决于在严厉宏观调控背景下,行业能否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度的景气。
  
维持对行业“中性”的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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