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报告:证监会放宽外资参股国内券商要求
随着国内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内资券商将不得不面对外资、合资券商的强有力挑战。外资、合资券商在资本、承销、研发、创新的优势,在争夺高端客户上的经验,将压缩内资券商原有业务的市场份额。应对外资的挑战,国内券商也会加紧行业内的整合。
事件:
  
中国证监会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主要修改内容为:一是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数要求,从原来的不少于50人降低至不少于30人;二是放宽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外股东的条件,从原来的境外股东限于证券经营机构,放宽到金融机构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并将境外股东持续经营年限从原来的十年以上降低为五年以上;三是取消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四是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参股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的合法途径(证券交易或战略合作持有)、股东资格和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直接和间接)累计不得超过1/3;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直接和间接)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五是修改了滞后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条款。

主要影响:
  
在国内证券行业进入分类监管的新时期,资本实力、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能力成为券商增强竞争力和获得快速发展的关键。引入外资券商参股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券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资金、技术和人才上获得来自外资股东的支持,实现快速发展。
  
放松外资参股上市券商,进一步提升了券商股的并购重组价值,券商股估值水平将因此而有所提升。这也为一些有意引入外资参股的上市券商带来交易性投资机会。
  
随着国内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内资券商将不得不面对外资、合资券商的强有力挑战。外资、合资券商在资本、承销、研发、创新的优势,在争夺高端客户上的经验,将压缩内资券商原有业务的市场份额。应对外资的挑战,国内券商也会加紧行业内的整合。
  
展望:
  
《决定》的出台,直接为中信证券与贝尔斯登此前已经公告的战略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也意味着两公司的战略合作有望在近期得到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
  
《决定》也会促使其他券商引入外资参股,甚至可能激发新一波券商引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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