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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评论:
对前期信贷政策的重要补充。
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政策继续收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同时提高了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具体包括:
政策分类政策内容商业银行不得接受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贷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和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收紧房地产企业贷款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控制购房按揭贷款商业用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超过10年,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这次补充通知,对第二套住房作了详细的规定:即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央行官员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只要有过贷款记录的,再贷款就视同购买第二套住房。
市场已经消化部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的影响9月27日央行政策出台后,以建行为代表的部分银行已经对房贷次数的认定采取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方式,本次补充通知对此的规定市场已经有了一些预期,因而影响比较有限。
只要有过贷款记录的,再贷款就视同购买第二套住房,超出市场预期。
央行官员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的只要有过贷款记录的,再贷款就视同购买第二套住房。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政策之严厉超出了市场的预期。
监管层未雨绸缪,维护金融体系安全。
从政策意图上看,此番调控维护金融体系安全,防范资产泡沫的目的远甚于抑制房价上涨的需要。从国际上看,我国的房地产按揭贷款占GDP和银行贷款的比重并不大,在商业银行各项资产中质量最优,远低于近期爆发次级债危机的美国。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商业银行依然具有发放购房按揭贷款的热情,监管层不会继续提高首付比例。
自住性需求不会凭空消失,继续维持行业“强于大市”的投资评级。
我们认为拆迁、城市化、改善带来的自住性需求不会凭空消失,调控政策在不能增加供应的条件下抑制需求成为控制房价的必要举措。基于此,我们依然维
持行业“强于大市”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