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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试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美英等许多发达国家均有对个人养老的税收优惠安排。
从美国历史上来看,在1974年ERISA法案推出税收优惠之后,年金尤其是个人年金对寿险业的发展有非常明显的拉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1、1975-2005年间,个人年金的保费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4.79%,高于团体年金的9.37%、寿险的5.4%和健康险的6.27%,是复合增长率最快的险种。
2、自1975年以来,寿险公司中个人年金的准备金占比逐年提高。从1975年的5.25%稳步提高至2005年的42.12%,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近一半的资产由个人年金贡献。
在发达国家,养老金是非常庞大的市场,美国养老金市场规模已达到13.6万亿美元。庞大的市场吸引了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如银行、寿险公司和公募基金等。各国寿险公司在养老金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保险公司都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具备养老金精算技术。法国的寿险公司市场份额超过80%,美国的寿险公司市场份额14%。
我国的个人年金还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2005年个人年金保费收入为183亿元,仅为美国的1.5%。个人年金在所有年金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3%,远低于美国的55%。
制度背景差异是年金发展水平差异的重要原因,我们坚信税收优惠的成行将对中国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已成立养老金公司的保险公司构成重要利好。
我国目前共有5家养老金公司,分别是太平养老、平安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和泰康养老。除了长江养老以外,其他4家养老金公司均依托保险公司成立,而长江养老将承继原上海社保局管理的资产。目前养老金公司刚刚起步,开展业务主要是企业年金业务和团险业务。
由于目前这方面的政策尚未完全明朗化,我们暂不调整行业和公司评级。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