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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1日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着重加强了真实性核查,从制度上保证申报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严厉打击药品研制和申报注册中的造假行为,从源头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近年来在药品监管领域出现的腐败案件,暴露出在药品监管中监督制约不到位,审评审批权力配置不合理、程序不够、过程不够透明等问题。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药监部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检所等部门在药品注册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既相互协调,又使权力相互制约,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新办法将部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委托给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行使。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可以将部分药品注册事项的技术审评或审批工作委托给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再注册申请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审批,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审批。国产药品的再注册工作全部交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再进行为期3个月的审查。
新的行业政策明显鼓励创新,对仿制则有一定的限制。在新的竞争规则中,恒瑞将胜出。
公司的股权激励仍在进行中,但仍需与证监会沟通。
公司对并购豪森公司很有诚意,但认为目前的时机仍未成熟。
维持该股买入的投资评级。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