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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对国防科工委此前发布的几项政策的延续,近来政策的不断出台,突显出了国家对于军工企业改造的扶持力度。
《指导意见》对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具体思路沿袭了此前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思路,鼓励和支持以民为主,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军工企业可以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从具体实施的方式上来看,还是采用分类指导的原则。
从投资策略来看,可以关注以下几类公司:
1、业绩稳步增长,未来前景明朗型。这类企业包括广船国际、沪东重机、中国卫星、火箭股份等;
2、资本运作平台型企业:这类企业包括西飞国际、航天晨光、中国卫星等;
3、业务同集团发展重点一致型企业:这类企业包括新华光、辽通化工、北方创业、北方股份、力源液压、S吉生化等。
对于资产注入和业务重组这样的外延式的增长模式来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目前市场上军工概念的市盈率已经达到了历史的高点,股价对于资产注入和重组已经有了一定的体现,也增加了投资的风险。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