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从事QDII业务国际化序幕拉开

  证券公司获得QDII业务资格,以集合理财的形式为境内居民提供境外理财服务,标志着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实质性启动..中国证监会日前颁布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QDII准入条件、产品设计、资金募集、境外投资顾问、资产托管、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及其实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获得QDII业务资格,以集合理财的形式为境内居民提供境外理财服务。

  点评:

  我国证券行业是一个周期性很强的行业,主要原因是盈利来源的单一化,企业盈利过度依赖于单一业务、单一市场和单一区域。海外大型证券公司盈利之所以比较稳定,周期性较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业务国际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开放性的进一步扩大和加深,证券市场也日益国际化,证券市场国际化主要表现为市场投资者的国际化、金融中介的国际化和上市证券的国际化,证券市场国际化极大的推动了证券公司业务的国际化,为大型证券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渠道。国际证券市场业务,特别是海外上市、跨国并购、资产管理、衍生产品服务等业务已经成为大型国际性投资银行最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从美林、高盛等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看,目前海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30%。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已经实质性启动。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如果从事QDII业务,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与净资本的比率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达1年以上,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按照这些资格条件,目前只有中信、广发、招商、国信、国泰君安、华泰、中金、光大等8家创新类证券公司符合条件。

  在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大趋势下,部分国内证券公司已经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信、招商、广发、国元等证券公司都在香港设立了分公司,特别是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信等证券公司在香港经营的时间较长,具有较好的人才储备和业务基础,这些证券公司有可能率先获得QDII业务资格,发行QDII集合理财产品,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对国内证券公司来说,虽然海外业务短期内还不可能成为主要的盈利来源,但发展的空间非常大。我国证券行业的未来发展取决于创新业务和海外业务的发展壮大,我们继续看好证券行业的长期发展前景,维持对证券行业的“推荐”评级,继续推荐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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