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收购资产短评

  为解决大股东能源交通总公司在吉林省境内发电资产同业竞争问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94%的股权。本次交易已得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批准,但还需经中国怔监会批准方可生效。
  截止2007年3月31日,能交总除持有吉电股份19.85%股权外,还持有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94%的股权,四平合营35.1%股权,大唐珲春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和长山华能热电厂31.73%股权。其中的吉林松花江热电净资产调整后帐面值为28374.16万元,评估值为37949.44万元,增值率33.7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94%股权估价约为35672.48万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2007年6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即5.94元作为发行价格,拟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6000万股,购买资产总价与发行股份总值的差额32.48万元由吉电股份向能交总用现金支付。
  评论:
  1、通过此次定向增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实现了股权比例的承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至2007年12月31日,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吉电股份比例不低于25%。截止2006年底,其持股比例为19.85%。通过这次定向增发6000万股,能交总持股比例达到25.58%,实现了对股权比例的承诺。
  2、扩大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装机规模,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松花江热电前身是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是在原国有控股吉林哈达湾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外资,进行资产重组而形成的合资企业。目前拥有2台125MW机组,具备年供电量13亿千瓦时,每小时供300吨工业蒸汽,城市居民集中供热550万平方米以上的能力。截止2007年3月31日,松花江热点资产总额143747万元,资产负债率80.23%。本次交易完成后,吉电股份可控装机容量从80万千瓦增长到105万千瓦,增长31.25%。资产负债率由购买前的10.52%上升到34.64%,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并且仍低于电力行业的平均水平。
  3、提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通过吸收松花江热电的资产,吉电股份的毛利率从2006年的7.38%提升到9.49%,增厚28.59%。净资产收益率从2006年的3.52%上升到4.76%,增厚35.23%。松花江热电资产盈利能力高于吉电股份现有资产盈利能力,我们认为这将成为吉电股份未来的一个利润增长点。
  4、购买价格有利于流通股东。本次交易购买的市净率为1.34倍,低于吉电股份停牌前的二十天平均的1.94倍。购买资产06年市盈率11.08倍,远低于吉电股份停牌前二十天平均的56.25倍。我们认为购买价格是有利于流通股东的,对06年EPS增厚约0.028元,增厚为26.4%。
  5、剩余资产也将按照股改时的承诺,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对于白山热电60%的股权、通化热电60%的股权、四平合营35.1%股权,能交总及实际控制人将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在2008年底前以合适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对于大唐珲春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和长山华能热电厂31.73%股权,能交总承诺将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政策与进展情况,择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6、暂维持中性评级。我们认为公司增长前景乐观,会发展成中电投集团在东北电力市场的旗舰企业。此次资产收购有利于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也是实现大股东对股权比例的承诺。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极低,如对剩余资产都采用债权融资的方式来收购资产,测算出公司07、08、09年EPS分别为0.21元、0.34元、0.51元,对应07、08、09年PE水平为39、24、16倍,由于公司采用的融资方式以及收购资产的价格都不确定,有待进一步明朗,因此暂维持中性评级。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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