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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国家为进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减少国际贸易摩擦,在4月份钢材出口(钢材出口716万吨,同比增长132%,比次高水平06年12月555万吨高出161万吨或29%)再创历史新高情况下,国家继4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64号)、4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07年第41号公告《对部分钢材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出台后采取的最为严厉控制钢铁出口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将形成“组合拳”以市场化的手段对钢坯及部分低附加值钢材加征出口暂定关税,进一步减少高消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对高档钢铁产品和特钢品种,适当保留出口退税,鼓励结构调整。此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在“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要运用税收和价格杠杆对钢铁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加征钢材出口暂定关税政策的出台符合市场预期,但时间上属“突袭”行为。
政策影响评析:短期内(2007年5、6月)出口量仍将维持在高位,7月份后出口量将有所回落,每月约有200-300万吨钢材回流国内,短期内抑制国内钢材价格上涨并有可能造成国内钢材价格回调,国际价格可能小幅上扬,国内外价差可能进一步扩大,从而再次拉动钢材出口量小幅回升,长期看中国出口量维持在10%左右水平较为合理,我们预计07年出口量可能5500-6000万吨。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的负面影响总体较小,对龙头性钢铁上市公司影响:长期利好。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对部分钢材出口加征暂定关税对钢铁业绩产生影响很小,炳可为现有的中大型钢铁生产企业营造更好的政策及经营环境。维持行业推荐的投资评级,继续看好(1)龙头性钢铁公司:太钢、鞍钢、武钢、宝钢;(2)产品结构以中厚板和(或)建筑用钢材为主的公司:莱钢、马钢、济钢、韶钢、柳钢、南钢。
风险提示:加征出口暂定关税可能会带来短期内国内价格下滑从影响到公司业绩波动和股价表现。
(详细报告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