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0 02:02:25更新
作者: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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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19日发布公告,对沪深300和中证100等指数规则进行调整,主要是对大市值股票和上市公司发生并购、分拆和破产等做了补充规定。
一、大市值股票调整的规定提升对即将发行大市值股票的关注
中证指数公司在公告中称,为提高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决定将沪深300指数编制规则中对选样空间的要求由原来的“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修改为“上市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这个调整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沪深300期货正式推出。大市值股票的进入调整对指数的影响很大,会造成股指和股指期货价格的较大差异,不利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功能的运用。为了在沪深300期货正式推出后,指数运行能相对平稳。
中证公司作出了这个规定。
此前,沪深300指数除了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外,还有不定期调整,即对新发行的股票,若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启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后进入指数。
所以,我们看到大秦铁路、中国银行等新股都进入了沪深300。
后市会有更多的大盘股能通过“快车道”进入沪深300指数。这将提高市场对后市发行的“日均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公司的关注,并影响到上市之初的市场定价。
(详细研究报告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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