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争取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由于监管的加强,证券公司在与目标上第二交易系统的有关公司签约前往往要作更加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拟上市企业无非分为以下两大类:一类是拟改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看来还可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一类是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为遗留问题企业和定向募集公司两类。证券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关注的焦点包括:
一、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决定审批事项的有效权力主体以及材料的逐级申报路径,具体包括以下几种隶属关系:
1.国有资产隶属关系:涉及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审批;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和确认的路径和有效部门。
2.行业隶属关系:涉及某些政策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的审批。
3.控股隶属关系:涉及重大决策制定机构、发行上市的最终受益人。
二、组织结构和业务结构 证券公司需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及其中每个单位的业务内容、财务状况和法律状态以及每个单位在整体中的位置和它们所占的收入和利润份额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和业务利润的构成和分布。
2.所有的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一般情况,主要指从事业务、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业务的相互关系、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批准文件、公司章程、资本全部到位与否等。
3.对外投资的财务处理办法。如果是计入长期投资则是正确的,如果计入往来科目则不规范,需调整。
4.投资收益的处理办法。
5.对外投资总量的法律限制。证券公司将审查公司的对外投资不含全资公司是否超过发行主体报表合并后净资产的50%,同时将仔细考虑,如果将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向下属企业追加投资后是否会超过50%。
三、股本和股权
证券公司的调查内容包括:存量股本设计与折股方案;增量发行量的设计,是否符合目前国家关于25%社会流通公众股;二板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后,依据该细则调整有关流通股的比例,发起人股东的控股地位和层次、变现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历年股本变动程序的完备性;股份制改造是否规范等等。必须调查的有关情况包括:
1.存量股本。
2.对含国有资产的还要制订存量净资产折股方案。
3.历年股本结构演变过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4.股东构成及各方股东股权比例分布。
5.股份制改造的规范性与否,其中包括资产重组与剥离方案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原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资格以及资产评估情况包括评估结果、范围、特别问题的处理等等问题。政府股份制改造批文是否完备,是否需要规范;以前募集资金的投向是否规范。
6.土地使用权折股方案,包括土地使用状况、土地使用权是否已经折股或是采用租赁的形式有偿使用或是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
7.法人股和个人股的发行与托管情况,如职工个人持股的发行是否超比例和范围;法人股资金到位与否;法人股转让行为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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